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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家电以旧换新将启动 最高补贴400元

发表时间:2011-06-28      点击量:681      来源:

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已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家电以旧换新第一批销售及回收企业,这些企业将于7月3日正式启动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届时我省居民交售废旧家电购买新家电,将可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据悉,此次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将持续到12月31日。

此次中标的我省家电以旧换新首批销售企业为:海南美都贸易有限公司、海南信兴电器有限公司、海南美的制冷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海南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等6家。中标的回收企业为:海南美的制冷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海南美都贸易有限公司、海南信兴电器有限公司、海南美的暖通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等5家。

根据《海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凡在海南省境内登记注册的单位和团体或具有海南省户口的个人,将废弃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并到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可享受家电补贴。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产品范围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五大类。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是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据了解,我省居民在交售旧家电时,可以登录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查找我省回收企业联系方式,与回收企业电话预约收购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上门回收。交售人也可以直接将废旧家电送到指定的回收企业营业网点交售。在购买新家电、领取家电补贴时,交售人可以选择任意一家中标企业门店购买新家电。

参与以旧换新的居民要在交售旧家电的1个月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第三联)到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每交售1台旧家电可在5大类家电中任意选择一种购买1台新家电,商家按照新家电的正常销售价格减去10%补贴额(以规定的最高补贴上限为限)后的金额收取新家电货款。

另一种方式是先购买新家电,销售企业在向居民配送新家电的同时回收旧家电,并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第三联),居民凭此联到销售企业兑付家电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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