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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标准成“唐僧肉”电器消防要求引争议

发表时间:2012-03-16      点击量:633      来源:

  “现在中国家电业的制造规模已经跻身全球第一,很多机构把在这一行业制定标准当成‘唐僧肉’,都想咬一口。制定这个标准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最终目的是借着消防的名义搞认证。”大金空调(上海)有限公司一位技术人员对记者说,“这个标准一旦出台,对家电业产生的后果不堪设想,这绝不是耸人听闻。”《电器产品消防安全通用要求》(以下简称“电器消防要求”)标准正在制定的消息传出后,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家电业内广泛关注。

  《电器》记者特意就此事在行业内展开调查,很多企业和业内有关人士都表达了类似的看法。

  一枚“重磅炸弹”

  据了解,“电器消防要求”标准起草制定单位是沈阳消防研究所,目前该标准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

  《电器》记者在“电器消防要求”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看到,该标准适用范围为“应用在建筑中安装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大于1000V的电器产品”。同时,标准指出电器产品分为工业电器产品和民用电器产品,其中,民用电器产品包括“音像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电加热设备、电动设备、照明器具、办公设备、通讯设备、厨房家电类”,这就表明,几乎所有家电产品都被纳入。

  值得注意的是,该标准计划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其中第3章、第4章、第5章为强制性内容。这意味着,该标准一旦实施,涉及产品的企业就必须执行。

  这一标准名称最早出现在2009年11月2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中,计划编号为“20091140-Q-31”,当时预计2010年完成该标准的制定工作。从目前的情况看,沈阳消防研究所有可能在2012年底前完成标准制定工作。

  外界第一次知道该标准内容是在2011年11月9日,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征求对国家标准<电器产品消防安全通用要求>等三项标准意见的通知》。该通知称,“编制组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上网征求意见,请各位委员于11月24日前,将修改意见寄发给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由于仅在消防电子产品行业内部征求意见,导致许多相关行业的企业和机构未能及时知晓。

  进一步了解的情况令《电器》记者感到惊讶。在此之前,这项涉及消防、工业电器、家用电器等多个行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完全是在没有家电企业和相关机构参与的情况下起草的,起草单位也没有和任何一家家电企业或有关部门直接进行沟通。

  更加戏剧化的是,某家电企业人士告诉《电器》记者:“我看到的标准征求意见稿中,起草单位一栏写有海尔、格力等家电企业,但是通过调查了解,我们发现这两家企业根本没有参与。”记者通过对海尔、格力有关部门采访,证实了这个说法。

  一位熟悉标准制定程序的业内人士介绍,家电标准的归口单位较多,难免出现“打架”的情况。但是,跨行业制定的国家标准应与相关行业的标准化委员会及主要管理部门充分沟通和讨论,并且在标准立项之初就应该向相关行业发布征求意见公告。不与相关行业沟通,自行制定标准本身就有问题,而且仅在自己的官网上发布,很难引起其他行业的关注。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确实可以在其制定的标准中涉及家电产品,但是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一标准对家电行业的影响,这才符合制定标准的初衷。标准是用来规范行业发展而不是限制行业发展的。”美的电器有关负责人对《电器》记者坦言。

  与现行家电标准冲突

  在目前家电的产品安全标准和认证制度都比较完善的情况下,另立标准必然会引起矛盾和冲突。大金空调标准工作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器消防要求’标准和GB4706系列家电安全标准在很多地方重复。现有GB4706系列标准在温升、非正常工作、阻燃等方面都有规定和要求,‘电器消防要求’标准除了单纯提高材料的耐热、耐燃指标外,并没有其他新的要求。”同时,根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征求行业有关意见的反馈,“电器消防要求”标准中的许多规定并不适用于家电,或者缺少科学合理依据,与GB4706系列标准还存在矛盾之处。

  记者仔细对比两个标准文本发现,“电器消防要求”标准有关于塑料外壳的规定,要求“电器产品塑料外壳应选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其燃烧性能应达到GB/T5169.16:2002 V-0级要求”。这与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中第30章一些规定并不相同。GB4706.1-2005规定,“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对点燃和火焰蔓延应具有抵抗力,但该要求不适用于装饰物、旋钮以及不可能被点燃或不可能传播由器具内部产生火焰的其他零件。”

  “电器消防要求”标准还要求,“如电器产品外露的导体部件构成火灾风险或点击风险时,应把电气连接到保护性接地端子上”,这也与GB4706.1中第8章中对Ⅱ类器具的要求不同。据了解,目前家电安全标准允许Ⅱ类器具存在。“电器消防要求”对温升元件的要求为:“电器产品内部主要电子、电气元件的最大温升不应大于60℃,环境温度为(25±3)℃条件下的内置变压器、镇流器等发热元部件的表面最大温度不应超过90℃,电池周围(不触及电池)环境最大温度不超过45℃。”而GB 4706.1的11章中对不同部件在不同环境下的最大温升有更为详细的规定。某家电业内人士对《电器》记者表示,受不同使用场合的限制,家电的温升有可能不同,不可能用一个统一的指标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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