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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合发文节能家电补贴须随卖随兑

发表时间:2012-10-18      点击量:553      来源:

    财政部等三部委昨天下发通知称,购买节能家电享受到财政补贴的应当在销售时即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不得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后二次回商场领取补贴。

    购买节能家电享受到财政补贴,但却不能当即领取。针对这种问题,财政部等三部委昨天下发通知称,有关企业应当在销售时即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不得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后二次回商场领取补贴。

    自今年6月份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高效节能平板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5大类家电的推广工作,节能家电销售明显加快。不过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补贴兑付环节多、现有推广品种难以完全满足消费者需要、监管信息报送不及时、消费者对政策理解不够充分等。

    通知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给推广企业;各推广企业在收到补贴资金后,与商家结算时间不得超过5天,确保将补贴资金及时结算给各经销网点。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资金拨付及兑付情况进行考核。(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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