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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局:平板电视纳入《实施三包商品目录》

发表时间:2011-03-03      点击量:270      来源:

日前,记者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获悉,为了适应电视接收机发展实际和消费市场的需求,经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并商国家工商总局同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将平板电视机商品纳入《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调整范围,将平板电视机商品的整机和显示屏等主要部件纳入《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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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局:平板电视纳入《实施三包商品目录》

 

 

实施三包的平板电视机商品目录

根据平板电视机的特点,其“三包”有效期从销售者和消费者约定的送货、安装、调试全部结束之日起计算,不需要送货、安装、调试的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三包”期内,平板电视机维修服务必须使用符合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新配件。

据悉,改决议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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