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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立名目 家电安装二次收费存监管空白

发表时间:2012-12-19      点击量:232      来源:

    “花1600元买了一台燃气热水器,送装后光安装材料竟然就花了近600元。”近日,消费者张女士向工商人员“吐槽”。对此,安装工人还称“其他品牌收费更离谱。”笔者调查得知,像热水器、吸油烟机等家电安装收费贵得惊人,各种收费名目多达30项。

    据了解,整批、零售是厂家和安装公司在配件销售中获利的模式。即家电制造商把上门安装业务外包出去,制造商或家电零售商只向外包公司支付免费上门安装的劳务费。同时,厂家提供的品牌配件已事先批售给家电零售商或安装公司,这些在家电包装以外的配件材料使用费,则由安装公司在安装过程中零售给消费者。厂家和安装公司均获得了不少利润。

    目前,我国对于家电安装收费问题还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家电安装二次收费,尚处于监管空白中。但我国《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必须能够满足消费者的正常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企业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所以,厂商所提供的商品应当具备能够正常使用前提,并具有质量、性能、用途等功效,并且要将收费项目明确告知消费者。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安装时商家若不提前告知,消费者有权对二次收费说“不”。当商家的收费离谱时,消费者有权使用自己购买的质量合格的配件,并且商家不得强制消费。如果消费者自行购买配件安装,商家的售后安装服务和产品三包服务不能因此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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