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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获火灾理赔款实际损失约1300万

发表时间:2012-06-20      点击量:339      来源:

  6月19日晚,四川长虹公告称,2011年大连仓库火灾案的3600余万理赔款已全部收讫,理赔后的实际损失约为1300万元。

  公告称,2011年11月11日,大连市的中化诚信仓储公司仓库发生火灾,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在该仓库里面存储的电视、冰箱、空调等家用电器全部被烧毁。该仓库内保管的长虹产品物权归属于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由第三方物流公司中远仓储配送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保管及配送。

  公司称,事发后长虹高度重视,并成立理赔项目组专门处理本次事故,争取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损失。在未最终核定赔付金额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于2011年12月份预付赔款1000万元。截止到目前,长虹已收到保险公司的《保险赔付协议书》,赔付总额为3613.56万元,赔付余款已全部收讫。同时,此次火灾涉及的资产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火灾未对四川长虹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经四川长虹财务部门测算,本次大连火灾案长虹获得保险理赔后实际损失约为1300万元。

  此外,江山股份也公告称,2011年8月17日因气象灾害导致公司生产装置全面失电停产,该事故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失电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保险索赔程序,第一时间向承保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报案,并由保险公司聘请独立的保险公估机构泛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对损失进行公估。

  2011年底,由于公司尚未收到正式的保险公估报告,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已在2011年年报中将此次失电事故的损失及费用计入2011年度损益。 2012年4月,公司收到泛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出具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08.17停电致财产损失案公估报告》,确认纳入保险赔偿范围内的损失金额为346.94万元,扣除免赔额及其他免赔事项后,最终可得到保险赔款325.14万元。2012年5月18日至2012年6月19日,公司陆续收到中国太平洋(601099,股吧)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支付的失电事故保险赔款,总计金额为325.14万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于上述保险赔款到账之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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