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原副秘书长武高汉多年来一直关注平板电视的三包问题,并在多种公开场合痛斥平板电视企业无视国家三包规定,擅自解释三包、拒不执行三包等行为对消费者带来的伤害。他告诉记者,平板电视三包问题的爆发主要是在2004年到2005年,平板电视在国内快速发展以后,主要是一些外资品牌抛出“平板电视非电视”的谬论,拒不执行国家三包政策,普遍采取缩水服务,将本该企业承担的责任变相转嫁给消费者,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那么,平板电视游离于三包之外,到底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多大的损失呢?一位业内专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即便从2004年我国平板电视市场快速普及开始计算,这六年多来,因为三包的缺失,至少给消费者带来数百亿元的负担。中国电子商会发布的数据显示,到2010年底,我国家庭平板电视保有量约为7000万台,平板电视的平均故障率超过10%。据此计算,平板电视自上市以来,至少有超过700万台发生过故障。如果全部是面板故障,按换一个面板需要4000元计算,涉及的费用为280亿元。这280亿元中,减去非面板故障费用、承诺包修期厂家承担费用,就是企业实际从消费者身上获取的不当利益。另外,即使提供主要部件三年包修的企业,由于对平板电视主要零部件定义不明确,应进入三年包修期的许多故障电视未列入包修范围。这样算来,企业从消费者身上获取的不当利益,更是个惊人的数字。
平板电视三包缺失也引发了大量的消费纠纷。黑龙江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于伏龙告诉记者,2006年至2010年四年间,该协会总共受理了2324件平板电视投诉,其中大部分是由于企业坚持称液晶及等离子电视的显示屏等部件不属于主要部件而引发的。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福山告诉记者:“仅2009年前三季度,消费电子投诉网就接到平板电视有效投诉2954宗,与质量问题相比,售后纠纷更加凸显,相关投诉占六成以上。从投诉分析可以看出,大多数售后服务的矛盾是源于平板电视三包缺失。由于平板电视属于高端产品,更换零部件价格昂贵,而其包修期又太短,引起了消费者的广泛非议。”
记者从全国消协投诉系统调取了几份消费者投诉档案,并做了实地或电话采访。发现消费者所受的伤害虽各不相同,但痛苦程度却几乎是一样的:有的花全家几个月的收入买一台电视,一年后出现了质量问题,过了厂家自定的包修期,换面板得花4000多元,换后只有三个月的包修期,三个月后再有故障,又得花4000多元。无穷无尽的三个月,无穷无尽的4000元,无穷无尽的噩梦……有的是前几年买的,当时花了七八千元,现在面板坏了,换面板要花六七千元,而目前市场上买一台新产品也就四五千元,换购比倒置,实际上换无可换。 [NextPage]除经济损失之外,因对三包规定的理解与企业不一致,消费者在退换货过程中所遭遇的曲折与烦恼可想而知。消费者搞不明白的问题有很多,比如明明有三包规定撑腰,为什么企业可以有法不依?难道企业比国家法规还强势?投诉者历经波折后,愤愤不平者有之,欲上告又担心诉讼成本过高者有之,强咽苦果者亦有之,最终都是心灵和经济备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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