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家电中国![登录] [免费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越南明确规定电子产品有毒物质含量标准

发表时间:2011-08-25      点击量:505      来源:

  据越南《物资市场与价格杂志》报道,近日,越工贸部下发30/2011号通知,自9月23日起,企业生产和进口电器、电子产品须确保铅(Pb)、汞(Hg)、铊(Cr)、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等有毒物质含量不得超过0.1%,尤其是镉(Cd)含量不得超过0.01%。本规定适用于大小型家电设备(如洗衣机、微波炉、风扇、冰箱、锅、刀、钟表)、信息和通信技术设备(如计算机、电话)、日用设备(电视机、音响、摄像机)、照明设备、电器电子工具、玩具、休闲运动设备、自动度量器具等。

分享到:
0

相关阅读

  原创  

统帅彩电刘耀平:再造开

 4月14日,在青岛万达艾玛酒店,沉寂了一年时间的刘耀平重新回归...

沈阳老板电器:努力,让

家电中国网:老板电器作为中国厨电行业的第一品牌,售后服务是如...

新浪微博

Copyright © 2013 Power By Eforces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2025046929号 网站建设:易势科技

家电中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