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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昂折旧费拦住退货路

发表时间:2013-04-09      点击量:321      来源:
 家电出了问题,若换货不成,退货要交折旧费。昨日,武汉市消协说,高昂的折旧费令家电退货成空谈。

  空调退货得扣千元折旧费

  消费者高先生向本报诉苦,两年前购买了一台冷暖两用空调,花费1600元。他一直未曾用空调制热。上月,他调试空调时才发现空调不能制热,经厂家两次维修,仍然不能正常制热。空调还在三包期内,高先生提出换货,但厂家称此款已停产,不能换,只能退。按照三包规定,退货要扣折旧费,以每日0.1%的折旧率计算,高先生使用空调900天,要扣折旧费1440元。这意味着,高先生若退空调,厂家仅退160元,高先生认为太不合理。

  折旧费过高 退货成空谈

  据了解,国家“三包”对家电产品日折旧率规定为0.05%至0.5%。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日折旧率为0.05%,彩电、家用摄像机、空调为0.1%,电脑为0.25%。手机最高,为0.5%。不少消费者表示,折旧率过高,似乎“为缺陷产品埋了单”。

  折旧费也为厂商逃避责任大开方便之门。

  某空调商黄先生透露,使用年限较长但在“三包”期内的产品,若消费者要换货,商家多会以“该产品已停产”为借口,劝消费者退货。这些产品折旧费不菲,商家退款很少,有的折旧费甚至比原来价格还高,即使消费者坚持退货,厂家也不亏。

  折旧率待重设

  武汉市消协介绍,设置折旧费是对消费者、厂家的双保护,但操作中,过高的折旧费,加重了消费者负担,违反公平、信用原则,各地消协已多次呼吁修改,但新规至今未出。

  厂家认为,若降低折旧费,或会导致部分消费者恶意使用产品,只支付较低的折旧费,就可退货后重买新家电,这对厂家不公。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苏国森认为,家电作为百姓生活普及率极高的产品,折旧费须重新设定,可按企业承诺的产品寿命和实际使用寿命的比率计算,保证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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