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家电中国![登录] [免费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我国下调计算机数码相机等产品进口关税

发表时间:2011-01-29      点击量:385      来源:
财政部关税司网站今天公布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进境物品税税目税率的通知”,通知从即日起下调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境关税,税率从20%降低到10%。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调整进境物品税税目税率的通知

    税委会【2011】3号

    海关总署:

    《进境物品税调整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月27日起实施,现就进境物品税税目税率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中原归入税号2(见下表)的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等信息技术产品和照相机归入税号1中,税率相应地从20%降低到10%;

    二、将原归入税号2中的“摄像机”更名为“电视摄像机”,税率维持不变;

    调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为:、

1

    注:斜体部分为本次《进境物品税调整方案》涉及调整项目。

特此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分享到:
0

相关阅读

  原创  

统帅彩电刘耀平:再造开

 4月14日,在青岛万达艾玛酒店,沉寂了一年时间的刘耀平重新回归...

沈阳老板电器:努力,让

家电中国网:老板电器作为中国厨电行业的第一品牌,售后服务是如...

新浪微博

Copyright © 2013 Power By Eforces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2025046929号 网站建设:易势科技

家电中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