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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卖场选购“陷阱”曝光

发表时间:2011-03-08      点击量:363      来源:

转眼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许多朋友可能还记得在2010年3.15的时候,关于部分合资品牌屏幕的保修年限问题被炒得沸沸扬扬,在2011年的3.15期间,相信大家都不会再有这个疑虑了。

因为,国家质检总局刚刚发布了2011年第20号公告,确定从2011年3月1日起,我国平板电视机商品正式纳入《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三包”规定)调整范围。其中,等离子电视机和液晶电视机整机的三包有效期均为1年,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均为3年,折旧率均为0.1%。等离子电视机的主要部件包括:显示屏、驱动组件、逻辑组件和高频调谐器;液晶电视机的主要部件包括:显示屏、背光组件、逻辑组件和高频调谐器。 

家电卖场选购“陷阱”曝光

 

虽然这一旧疾已经解决,但平板电视市场的“陷阱”依然存在许多,特别是随着近两年以来液晶电视快速的更新换代、许多家电选购优惠政策的推出,卖场促销技巧的改进,如果对其没有一定的了解,很容易在销售人员的文字游戏推销、术语迷惑等招数面前,一不留神就走进了不诚信商家预设的“价格陷阱”之中...

今天,的编辑们就来给网友们揭秘平板电视选购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一些“陷阱”,让大家消费家电产品时更具慧眼。

● 陷阱一:漫天标价 实为折扣陷阱

“陷阱”现场:上海的孙女士与2011年1月8日去某家电卖场想购买一台55英寸的液晶电视,随后看中一款合资的产品,当时卖场的标价为29999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并且将赠品以价格抵消之后,孙女士最终以23000元成交。

原以为购买这台55英寸液晶电视节省了7000元的孙女士回家上网一查,发现这款55英寸在网上的销售价格仅在19999-20999之间,并且有些店还有礼品赠送。当孙女士纠结了几天再去家电卖场理论时,告之已经过了差价补偿的15天,并且也没有任何发票作为依据,这台机子卖得贵了。

此时来看,孙女士的7000元优惠转眼就变成了吃了2000元亏,真是有苦说不出。 

家电卖场选购“陷阱”曝光 

点评:对于上面出现的这种“漫天标价”的陷阱,在家电卖场中目前是相当普遍。这这要是商家利用消费者对产品价格不熟悉,首先标出高价,然后退出众多优惠政策,并且还与消费者的讨价还价中还给予不断的“让利”,让消费者产生了得到极大优惠的错觉,最后“皆大欢喜”,生意成交,殊不知消费者有可能吃了大亏。

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平板电视时,在卖场选定中意的产品之后,最好回家上网了解一下这款产品目前的价格区间,多做对比,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去卖场进行讨价还价,从而避免吃大亏。

● 陷阱二:特价商品有价无货

“陷阱”现场:北京的唐先生在某卖场的宣传广告中看到一款特价的32英寸液晶电视仅售1999元,然后马上去此卖场进行咨询,卖场的促销人员告之他此款产品为特价机,这个店一共只有5台,目前已经销售一空了。马上,这位销售人员又开始向唐先生介绍另外的几款产品,但价格都比特价高出了四五百。 

家电卖场选购“陷阱”曝光 

点评:对于超低价、特惠价谁不喜欢呢?当然商家也就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一心理,宣传广告中打出了众多特价的产品,999元的26寸、2999元的42寸、4999元的52寸等等,我们经常都能看到,但消费者真的按照宣传广告的标价去卖场询问时,确告之产品“刚刚卖完”,紧接着促销员会拉着用户推销其它型号的产品。此时,又一位消费者被欺骗了。

建议:以“特价”为噱头,哄骗消费者到卖场购物是商家有一个一贯使用的伎俩。但多数情况下,“特价”平板电视都被告知已售完,并且这类特价产品还不一定适合您,要是因贪图便宜缺购买了一款自己不中意的产品,到时后悔也来不及了。当然,如果你抢购到了这类特价产品,还一定要问清楚它的三包和售后,以免后面会有许多不可预知的麻烦。

● 陷阱三:概念忽悠 只谈技术不谈效果

“陷阱”现场:王先生去卖场看中了一台价格为4000元的42英寸液晶电视,由于此前一直听他同事介绍,目前大尺寸的液晶电视几乎都是全高清的了,因此询问销售员这款产品是不是全高清产品。

销售员在得知王先生的意图之后,马上给它看机身上的1080标识,并且告诉他这款产品是支持全高清的,绝对没问题。并且告诉他,这款产品目前是特价,马上就要提价了,如果现在不定的话,就再也买不到了。

 家电卖场选购“陷阱”曝光 

王先生最后还是被销售员给“征服”了,拿下了这款特价42英寸液晶电视。但在他和他懂行的同事聊天时确被告知这款产品并不是全高清的,只是高清的,所以支持全高清,是指的可以播放全高清的片源,但播放的效果只能达到高清水准,两者相差甚远。而电视机边框上的1080P标识,也只是商家打擦边球的概念宣传而已。

点评:面对众多技术参数和概念宣传确实会让许多不懂行的朋友感到眼花缭乱。并且目前平板电视市场上各大彩电厂商还是会在产品设计、技术应用和功能设置上花心思,更是会针对不同的用户制定不同的宣传策略,这更是会让大家不知所措。

像上面全高清和高清的情况还只是一个案例,还比如在面板、倍频技术、上网功能等各个方面都会有所体现。

建议:面对如此多的功能与概念,我们还是建议消费者从自己的需求出发,更多的考量一下功能本身的实际使用效果怎么样,对自己的作用有多大等等,这样也能少被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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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陷阱四:免费赠品不好拿

“陷阱”现场:来自上海的毕先生在卖场购买了一台42英寸液晶电视,促销员在推销与说明的过程中承诺,凡今天购买可赠送价值200元的高级话筒一对。毕先生对这款产品的价格也满意,想着还有礼品赠送,结果就结了账。

当毕先生付完购机款后,促销员确告之说:“赠品送完了,可以十天之后过去拿。”

无奈之下,毕先生只好十天之后去卖场拿赠送,确又被促销员告之:“赠品还没到,你再等二十天,到时一定给你。”

那就好,再等二十天。

结果二十天后,促销员又说:“你再等一段时间,过来要赠品的有二十几人,又不是你一人。现在没货我也没办法。”

购物原本是一件开心的事,却因无诚信企业与不负责促销员的态度忽悠得来回跑,这让毕先生很郁闷,并且还投诉无门。

 

家电卖场选购“陷阱”曝光

点评:对于免费的赠品,我们通常都知道商家会标注“赠品有限,送完为止”等字样,但是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有些不负责的促销员会做出一些不确定的承诺,结果造成“送赠品”的事实无法完成,消费者确得不到准确的消息,不仅需要来回跑,还影响了自己的心情。

建议:对付这种不负责任的促销员,在他们承诺送赠品之后,一定要他们把赠品摆在眼前才答应结款付账,免得事后扯皮。

● 陷阱五:千元赠品 价值不到百元

“陷阱”现场:广州陈女士在卖场看中了一台47英寸液晶电视,虽然感觉到价格比网上查询的贵了500元左右,确可以获赠价值1500元的卖场赠品,想想还是划算不少,于是下单购买了,获赠一套无线耳机、线材套装、液晶电视清洁剂等等礼品。

没想到的是,爱上网的陈女士回家在网上查询了一下同类产品的价格,加起来还不到200元,离卖场所告知的1500元的价格相差甚远,惊呼上当。

 

 

家电卖场选购“陷阱”曝光

点评:对于赠品的价格有些卖场进行了明示,有些卖场进行了标识,但价格也很可能是虚标的。对陈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相信也有不少消费者遇到,看中的高价格的赠品,确不值钱,还不如直接价格折扣来得划算。

此外领取赠品之后,如果一旦发生退货问题,而不能退回完整的赠品,就要按商家规定的价格进行折价,这样亏损就更大了。

建议:要想赠品明码标价目前来看还是比较难的,笔者认为要注意两点:第一种,对于“鸡肋型”的赠品,消费者一定要求商家的进行产品折价,不是值1500元吗?你直接给我产品降价1500元呗,这样就超值了。第二种:对于自己想要的赠品,特别是DVD机、微波炉等赠品,一定也要问清其是否提供三包、售后等等,免得日后麻烦。

● 陷阱六:延保实为圈钱手段?

“陷阱”现场:刘女士看中了她同事家购买的一台42英寸液晶电视,购买价格为6000元。于是找了一个周末,刘女士去卖场也考察了这款产品,结果告之售价为6500元。面对500元的价格差,刘女士使出了浑身解数与促销员沟通,确还是不能便宜,但是可以赠送二年的产品延保。最后,刘女士购机心切还看在多了两年保修的情况下,还是以6500元的价格购买到了这款产品。

 

家电卖场选购“陷阱”曝光
点评:在上面的事例中,不难看出500元的价格其实是购买了这款产品2年的延保。这实际上是一种“延保产品搭配销售”的潜规则,无论消费者愿不愿意,延保反正商家是给搭配上了。据业内人士透露,其实许多促销人员也是没有办法,因为家电卖场给促销员规定了延保销售指标,为完成任务,只能尽力推销延保服务。

建议:购买延保服务好与不好、需要与不需要,得消费者自己去判断,如果商家强制销售未免有点过火。当然,如果消费者购买到了商家延保服务,最好是与商家签订一份合同,详细写明延保起止日期、延保范围、故障责任界定等事项。一些主要部件价格昂贵,例如液晶屏和等离子屏的价格占总价的三分之二,要特别留意这些主要零部件是否属于保修范围。

● 陷阱七:延保真安心?

“陷阱”现场一:2009年,湖北的徐先生在某家电卖场选购一台42英寸液晶电视。2010年11月份,出现了电视机的遥控器失灵的状态。徐先生将遥控器带到卖场使用,经测试,遥控器功能正常。原因是电视机电源板故障,导致电视机无法接受遥控器的信号。

徐先生购买的这款液晶电视虽然已经过了厂家的一年保修期,但是购买了卖场的延保,随后马上与卖场客服人员进行了联系,反映了相关情况。客服人员也答应派人员上门维修。

但连续一周多时间,徐先生每天打电话反映相关情况,客服每次依然是满口答应,但就是无人上门,也没有一个电话回访解释情况。

 

家电卖场选购“陷阱”曝光

“陷阱”现场二:陕西杨女士空调是2006年买的,当时陕西刚刚推广延保服务,为了用得踏实,杨女士就买了两年期的,花了260元。商家称延保就是延长三包,可是现在空调坏了,修了三次都没修好,想换一台,商家却不给换。

点评:在延保服务协议当中,有许多服务内容看上去十分诱人,比如同一故障维修超过三次还可更换新机等等,但是没有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为经营者逃避责任提供了借口。此外,延保服务当中部分规定还有明显有免除经营者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嫌疑,比如各次维修费用总金额若超过购买金额即视为延保协议终止、对任何间接损失不承担责任等等,属于不平等条款。

建议:目前国家还没有针对家电“延保”服务的现行相关规定,消费者应慎重选择“延保”服务。在购买“延保”服务时,应该详细了解“延保”服务点、“延保”期限范围、故障责任界定等,最好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并开具票据。

● 陷阱八:为何要押发票

“陷阱”现场:元旦前夕有网友投诉,他元旦前,在一家卖场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合资品牌42英寸液晶电视,但促销员告诉他电视机的发票需要在他那里放置到元旦过后,现在不能领走,没有发票却给他电视机的安装和检测造成了一定的麻烦。

 

 

家电卖场选购“陷阱”曝光

点评:每逢五一、十一等家电销售高峰,都是每年家电售价最便宜的时候。但每逢这个时期,总能收到许多网友在论坛中有关“商家扣押发票”的投诉。

对于“商家扣押发票”的行为,也对卖场的促销员进行了询问,他们表示这个原因有几点,第一可能是离促销时间还有几天,但为了拉住客户先以促销价格进行了销售,所以发票需等到促销期限到了才能给。第二,是因为卖给用户的价格目前太便宜了,怕被别人知道后拿着你的发票来补差价,所以需要先扣押发票,等一段时间再给。

建议:“商家扣押发票”也已然成为了家电销售中的一种“潜规则”,只不过消费者由此得到了实惠,对此进行了默认。但几天至十几天的‘发票真空期’,可能对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安装、维修、退货等带来影响,从而侵害到自身利益”,消费者可拨打家电卖场所在区县的税务局投诉电话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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