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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缴纳质保金反遭罚款 京东或涉嫌违约

发表时间:2013-01-05      点击量:652      来源:

    日前,有商家向亿邦动力网反映,京东商城因商家使用了个人账号向其公司关联账号进行打款,而遭到京东单方面罚款。

    据商家介绍,此次向京东付款的主要为此前POP商家入驻平台时,向其支付的包含平台供应商质保金、平台使用费等相关费用。根据京东要求,这两个款项将分别通过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往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和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但由于商家疏忽,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汇款,结果却收到了京东开来的“罚单”。

 

 

    “两个账户一共罚了1000快。钱用了几个月告诉我们要罚款。罚款还得先把1000块打过去,退不退还待定。”商家对此颇为气愤。

    据商家提供的一份资料判断,京东商城曾以“通知”形式告知入驻商家,要求后者必须使用公司账号进行打款,目的是方便财务查款。同时,京东方面强调严禁商家签约公司让个人或者找关联公司代付,否则财务一律不予办理,后果自负。

    不过,据亿邦动力网了解,京东商城和商家签订的合约、以及京东向商家发布的通知中均没有明确提到具体的处罚办法,对于“后果自负”也没有进行任何解释,更未提及以“罚款”的形式对此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京东的依据就是‘后果自负’,给他们打款都要罚钱,这就是京东面对供应商时的逻辑。”商家无奈地接受罚款后指出,京东的做法虽然在逻辑上存在合理性,但对待供应商方面过于“强势”,而不是本着服务商家的态度去处理,令其“很受伤”。

    对此,亿邦动力网联系到京东商城新闻发言人苏维。对方称,目前已经请相关人员核实,但还未能提供准确信息。

    此外,IT法律专家赵占领向亿邦动力网表示,京东商城无权事后对违约的商家进行罚款,只能选择解除合同,或者不接受商家的付款,退款之后要求商家根据合同约定方式另行付款。“京东商城和入驻商家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依据合同商家向其支付各种款项,而选择个人账户还是公司账户付款属于支付方式范围,原则上应依据合同约定。商家没有遵循约定是违约行为,京东商城可以依据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但是因为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违约金,京东商城无权在事后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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