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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机“咬”伤手 消费者与厂家对簿公堂

发表时间:2011-06-22      点击量:1028      来源:

李女士手指上的钢钉清晰可见

李女士手指上的钢钉清晰可见

    市民李女士买了一台名牌洗衣机,但使用中多次发生故障,去年冬天使用时还绞伤了手指,医疗费花了6000多元。洗衣机厂家认为自己并无过错,李女士被迫与其对簿公堂,但由于自己手中证据不足,一审败诉。

    新买的洗衣机多次发生故障

    据李女士介绍,2007年五一期间,她买了一台洗衣机,使用不久后就多次出现问题。她每次报修,维修人员都不给她做检修记录,“把条形码拿走了,说是回去做记录,却不给我记录凭证”。

    2009年1月16日,使用中的洗衣机自动报警,李女士再次报修。维修人员赶到,把洗衣机后控板上的电源线路剪断,并称维修流程就是这样。

    李女士说,原先打开盖后,洗衣机都自动停转,可后控板电线被剪断后,打开盖时,洗衣机却照常运转。

    2010年12月24日,李女士用洗衣机洗被单时,因揭开盖子时洗衣机未能自动停止作业,致使左手中指和食指被绞到被单内。李女士左手中指第一节肌腱断裂,花了6000多元治疗后,目前仍无法正常弯曲。李女士找厂家和售后服务公司索赔,在多次无果后,李女士将二者告上法庭。

    违规操作还是维修不当?

    今年5月,沙河口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造成李女士手指受伤的原因究竟是她违规操作,还是维修不当导致的结果,双方展开了辩论。

    李女士拿出了她和洗衣机厂家客服电话的录音。录音中,李女士提到了维修人员将后控板上的电源线路剪断,导致洗衣机揭开盖子时未能停止作业的问题。

    法院认为,李女士的录音不足以证明这一问题的真实性,因此她要求厂家赔偿的请求被驳回了。

    目前,李女士准备进一步搜集证据:“我会把这个官司打到底。”

    相关规定

    三包期内消费者可要求调换产品

    根据我国家电维修新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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