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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承诺可退换去年10月后所产不合格节能灯

发表时间:2011-05-07      点击量:691      来源:
 
飞利浦昨日承诺将为消费者退换不合格节能灯

 

漫画/陈彬

本报讯 前天和昨天,本报连续两天报道了飞利浦迟迟不对节能灯被检测出功率偏高问题进行回应。昨天,飞利浦照明相关负责人联系本报记者并表示,此事引起了公司的高度关注,已在第一时间制定出应对策略,其中确定将为购买了相关产品的消费者“换灯”。

飞利浦照明的相关新闻负责人昨天向本报记者表示,他们此前已与北京市消协就此次被检测出问题的产品进行了核实,确认了检测数据,并就有关应对事宜与消协方面进行了沟通。这位人士表示,经过企业自查发现,飞利浦在2010年10月之前生产的这一型号的节能灯确实存在部分批次产品功率偏高的问题。目前公司已经作出应对决定,即对于仍在各级经销商手中尚未售出的相关节能灯产品予以撤回,目前这一行动已经开始。对于已经购买了相关产品的消费者,如果有更换需求,飞利浦将无条件更换为2010年10月之后生产的同规格新批次产品。据了解,由于后项工作程序比较繁琐,因此将分步骤陆续启动,各地消费者具体更换节能灯的程序将随后对外公布。但飞利浦方面昨天没有说明造成这些批次产品出现功率过高问题的原因。

记者注意到,此次飞利浦采取了相对低调的主动撤回未出售产品以及为消费者更换新品的举措,而没有采取大规模召回行动。对此,有照明行业资深人士昨天表示“这应该是一个可接受的方式”。这位人士解释称,对于一家企业来说,虽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是一种对消费者负责、重塑企业形象的方式。但具体到这次的节能灯事件而言,从缁嵴宄杀镜慕嵌瓤剂浚倩乜赡懿皇亲詈玫拇胧K馐停垂旯娑ń谀艿剖倜锏?000小时,这些飞利浦节能灯的功率检测值超过标称值1.1至1.4瓦,粗略按照每只灯泡耗能超标1.4瓦计算,这些灯每只在整个使用寿命中将比标称值多耗电8.4度。“但如果真的大规模召回,所产生的人工、物流等对社会资源的耗费,代价可能远远超过多浪费的电力资源!”他表示,虽然这些多耗费的资源应由飞利浦承担费用,但这依旧是整个社会的资源,从环保的角度讲是不划算的。

但这位人士也强调,作为飞利浦这样的知名企业,在消协公布检测结果后长达一个月之久都未主动向消费者公开表示歉意,也不公布解决措施,显然是说不过去的。“显然飞利浦应该正视这一事件,在今后的售后服务以及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方面应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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