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家电中国![登录] [免费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发垃圾短信或首次被定罪

发表时间:2011-01-06      点击量:510      来源:

  因群发短信涉嫌遭诉

  本报讯 4名男青年因未获得经营短信群发业务资质,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这也是全国首例因群发短信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案件,这标志着发垃圾短信滋扰市民生活的行为有望首次被定罪。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上半年手机短信息状况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只有0.7%的用户表示没有收到过垃圾短信,用户每周平均收到的垃圾短信数量为12条,用户平均每月在垃圾短信拦截产品的预算费用为2.17元。

  据介绍,他们每天的发送量都达几万条甚至十万条之多,发送的内容既有房产、家教等广告,还有兜售发票、信用卡套现等违法信息。2010年初,西城警方接到举报,称上述4人非法经营短信群发业务,随后4人被控制。据徐某介绍,群发短信所需要的设备就是群发器、电脑和手机卡。用最新款的群发器每小时能发送一万条短信,而发一条短信的成本也就两三分钱,利润率在20%左右。

  在被公安机关控制后,几名被告人认可自己未获许可经营群发短信业务资质的事实,但自称根本没有想到群发短信也是违法,甚至不知道群发短信也需要审批。

  他们发短信数量庞大,经审查,他们从2008年11月至案发,一共发了一千多万条非法短信。经计算,这些经营金额达到了几十万。据介绍,这些短信中绝大多数都是合法的广告,但其中的确存在很多非法行为广告。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起诉。(新京报)

分享到:
0

相关阅读

  原创  

志高集团董事长李兴浩:

 见到李兴浩的第一印象,就是他身上毫不掩饰的霸气,张扬的黄色...

统帅彩电刘耀平:再造开

 4月14日,在青岛万达艾玛酒店,沉寂了一年时间的刘耀平重新回归...

新浪微博

Copyright © 2013 Power By Eforces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建设:易势科技

家电中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