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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电视一年四次黑屏 消协调解换新

发表时间:2012-10-30      点击量:276      来源:

    市民萧先生购买了一台价值6400元的液晶电视,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先后四次出现黑屏故障。经过环翠区消协调解,最终商场免费为萧先生更换了一台同价不同型号的新电视。

    去年11月20日,市民萧先生在市区一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价值6400元的液晶电视,今年6月28日,电视机出现黑屏故障,维修工作人员上门为其免费进行了维修;8月17日,电视机又出现了黑屏情况,萧先生再次找来了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这两次都没有开具相关证明。国庆节后,萧先生的液晶电视第三次出现了黑屏。维修人员修好之后,给萧先生开具了一张维修证明。

     “为什么前两次没有开证明呢?”萧先生就此咨询了环翠区消协。消协工作人员介绍,电视机整机保修期为一年,主要零部件视情况而定,保修期为两至三年,而液晶电视的主板属于主要零部件,维修时仍在两年保修期内。“根据相关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协工作人员的话让萧先生明白了维修人员前两次不开具维修证明的“猫腻儿”。

    萧先生找到家电商场要求为自己退货,双方争执不下。经过环翠区消协调解,10月28日,商场承诺免费为萧先生的电视机更换主板,如果再出现黑屏情况,再为其更换电视。没想到,在更换新主板的第二天,电视再次黑屏。根据调解规定,家电商场免费为其更换了同价不同型号的新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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