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轮政策尚未进入企业申请补贴阶段,而且即使申请获批,企业7月份实现的入围产品销售,也只能在一个季度后——也就是10月份,才能获得少部分补贴,当前时期,企业并不存在“骗补”的可能性,市场对“骗补”传言的过激反应,很有可能源自此前相似政策实施期间部分企业的不佳表现。
在家电下乡、节能惠民、以旧换新三大政策实施期间,相关的造假、“骗补”行为便已屡见报端,而能效虚标无疑是社会各界拷问企业诚信问题的焦点。
能效虚报能给企业带来哪些好处?
在此前的节能惠民工程中,为提高推广效率,节约成本,明确责任,在推广方式上是由中央财政对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给予补助,再由生产企业按补助后的价格进行销售,由于相关款项是补贴给企业,通过虚标能效,企业可从中获利。
而在此轮节能补贴政策中,相关的体系已经日臻成熟,企业成为责任主体,国家采取的是“厂商先降价,国家后补贴”的政策,即厂商对被纳入节能推广范围的产品进行相应的降价,然后国家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等进行补贴。补贴款项需要家电企业先行垫付,财政部门根据企业进展情况给予部分支付,其余部分需要审核完毕后才能结清。
在这种补贴方式之下,企业需要考虑的重点集中于两方面:一是,企业需要长期垫付资金,而且最长可达一年以上,虽然每台产品补贴金额仅数百元,但考虑到部分企业入围型号可达数百款,对大部分企业来说,无疑是较大的资金链压力,而人为的将产品提升到需要垫付更多资金的较高能效序列中,将更进一步加大这种压力;二是,垫付金额后,企业也不一定能够获得补贴,2012年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对入围企业要求了最低推广规模,例如,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的最低推广规模都是10万台,如果最终没有完成规模,将无法获得补贴。
参考近年来销售量,对于大型企业来说,规模问题“不是问题”,而对于需要通过虚标能效增加销量的中小企业,由于销售进程相对缓慢,资金链问题更为严重,虚标能效也得不偿失。
另外,在能效标识上,由于2012年节能家电补贴标签仅标注补贴金额,未标明推广上限价格、补助后上限价格,因此,销售终端可以通过先标高价格,再让消费者获得补贴获得违规利润,但在电商价格战此起彼伏、家电产品价格高度透明的今天,这种方式也很容易被消费者识破,不足形成较大的可操作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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