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主虽然给换了个新的,但是我也不敢用了。”北京消费者周女士日前向记者反映,她在小商品批发市场买了一个毛球修剪器,结果在给一件毛衣外套修剪的时候,机器出现了手柄发热并打火的现象。事后,周女士翻阅产品说明书,发现有“请不要长时间使用本机”的字样。“可是多长时间才算‘长时间’呢?”周女士很困惑。
河北消费者刘女士前不久也反映,她在当地一家超市购买了一台知名品牌料理机,但是在打花椒粉的过程中,机器不仅出现了异常响动和异味,打磨刀头和托盘之间的垫片也“粉身碎骨”了。她找回超市,销售人员解释说该机器不能长时间工作,并在说明书上找出了“电机连续工作时间小于或等于30S”的字样给刘女士看。但刘女士表示,她不知道S代表什么,相信好多消费者也像她一样不清楚。
一项调查显示,有高达67%的人遇到过看不懂说明书的情况。不少人还表示不愿意看说明书,说明书内容过于模糊是一个主要原因。在很多说明书上,人们最看重的安装、使用、保养等方面的内容往往只是寥寥数语,说不透彻,而电器参数、功能介绍往往却很详细,但这些专业术语普通消费者又基本不懂或者根本不关心。
无锡市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他们对出口小家电进行例行监测时,发现说明书不合格是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另外,有的说明书中甚至缺少必须标明的内容。
此外,电器处于待机状态时仍然耗电且耗电量相当可观,但很少有说明书中会提醒使用者注意切断电源。各类家电都存在使用期限,若超限使用会带来安全隐患,但说明书中也很少有关于安全使用年限的提示。
针对上述种种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王前虎指出,家电产品没有标明危险警示或警示语模糊,不仅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一旦发生事故,厂家要赔付消费者。其实标明危险警示,保护的不仅仅是消费者,生产厂家也可以从中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消费者更不会因为产品标明了危险警示而对企业、产品失去信任。同时,说明书并不是越复杂就越能体现科技含量,通俗易懂的使用指南才更符合消费者的要求。家电产品说明书中所罗列的内容也不应该设置障碍、剥夺消费者的索赔权。
国家日用电器质检中心电热熔器实验室主任凌宏浩认为,对于家电产品说明书,国家有明确的标准化要求,应该使不同层次的消费者都能看懂,使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同时对于安全问题,也应标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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