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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执行 工信部通知不得预置五类软件

发表时间:2013-04-22      点击量:2076      来源:

    很多时候当我们拿到一部崭新的智能手机时,手机中已经内置了不少应用,而有些可能并不是我们想要的,但又无法删除,同时有些软件可能存在收集用个人信息以及耗流量等问题。近日,工信部在官网对外发布了一则通知,《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管理的通知》,该《通知》中明确规定,不得预置五大类软件。


11月起执行 工信部通知不得预置五类软件
工信部发布《通知》不得预置五类软件(图片来自gzitw)

    近几年,信息安全泄露越发频繁,一些恶意软件暗扣费等情况屡屡侵害用户。此次工信部所下发的《通知》明确规定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预置一下性质的应用软件:一是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二是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消耗、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的;三是影响移动智能终端正常功能或通信网络安全运行的;四是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禁止发布、传播的信息内容的;五是其他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以及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

    该《通知》将于2013年11月1日正式执行。在此之前将为企业预留半年过渡期。如此以来,相信手机从出厂时安全问题将会得到较好的控制,一些侵害用户权利的行为将会得到一定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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