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鹏) 我国将计算机和照相机等产品的进口税率从20%降低到10%。27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调整进境物品税税目税率的通知”。
据透露,《进境物品税调整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月27日起实施。这次,有关部门就进境物品税税目税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有关部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中原归入税号2的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以及照相机归入税号1中,税率相应地从20%降低到10%。
此外,有关部门将原归入税号2中的“摄像机”更名为“电视摄像机”,税率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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