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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出现安全问题 过了“三包”期仍能索赔

发表时间:2010-11-01      点击量:586      来源:
“家电如过了三包,出现安全问题,消费者是否有权要求赔偿”“家电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有什么区别”……昨天上午,市消协与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市家电行业协会联合在国美电器和平路店开展“关注家电消费安全”咨询活动,解答了市民的相关疑问。

  市消协相关人士介绍,近期部分市民比较关注家电的使用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也就是说家电的安全问题不等同于质量问题,即使家电的整机和零部件过了质量的三包期限,但在使用寿命规定范围之内,如出现安全问题,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伤害,消费者仍有权求偿。但若超出使用寿命,一旦出现安全问题,消费者很难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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