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家电中国![登录] [免费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广东]美的电器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1-12-30      点击量:1471      来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的电器(12.12,0.00,0.00%)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微博)有限公司(下称“美的集团”)的通告,美的集团于2011年12月6日至2011年12月2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部分公司A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的目的及计划:美的集团增持公司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并拟通过增持股份分享收益。

  美的集团计划自首次增持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四、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美的集团于2011年12月6日至2011年12月2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共计33,731,5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67%,本次增持前,美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359,541,5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17%。本次增持完成后,美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393,273,1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1.17%。

  美的集团于2011年11月23日至2011年12月2日期间,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共计33,839,959股(见本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39),两次合计增持67,571,5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66%。

  五、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平均价格约为11.67元/股,两次合计增持平均价格约为11.84元/股。

  六、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美的集团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就本次增持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七、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

  根据增持计划,美的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事项已完成。

  八、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29日

分享到:
0

相关阅读

  原创  

统帅彩电刘耀平:再造开

 4月14日,在青岛万达艾玛酒店,沉寂了一年时间的刘耀平重新回归...

沈阳老板电器:努力,让

家电中国网:老板电器作为中国厨电行业的第一品牌,售后服务是如...

新浪微博

Copyright © 2013 Power By Eforces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2025046929号 网站建设:易势科技

家电中国网 版权所有